近年來,筆者通過對一些商標代理機構、代理人以及從事商標代理相關業務企業的調研,發現商標代理行業出現了頗為混雜的局面:惡性競爭現象層出不窮,見利忘義、出具虛假法律文件、騙取委托人錢財、違背誠信原則的情況時有發生,惡意申請、異議、轉讓等行為屢見不鮮……商標代理活動中誠信缺失、違法違規的現象,擾亂了正常的商標代理市場秩序,直接影響《商標法》《商標法實施條例》的順利實施。
筆者認為,從行政監管的角度看,建立商標代理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十分必要。通過公開商標代理人和代理機構的基本信息、業務辦理信息和獎懲信息,有助于降低委托人的申請注冊成本,并促進整個商標代理行業優勝劣汰。
目前,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工商局已經完成了商標代理機構監管軟件的開發工作,該軟件可以查詢代理機構及執業人員的相關信息,并按月錄入其商標代理情況。工商部門將通過信息歸集、公示、共享等方式構建信用管理體系,實現社會共治,褒揚誠信、懲戒失信,引導和規范商標代理機構守法、規范經營,增加商標代理機構失信成本,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局面。
此外,在筆者看來,對商標代理機構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且情節嚴重的行為在媒體上曝光也很必要。媒體曝光能夠促進監管部門、行業組織和商標代理機構共同重視商標代理行業現狀,加快建立行政監管、行業自律、代理組織內控的“三位一體”發展體系。
例如,2013年8月,筆者根據桂林市發生的商標代理機構違規行為,撰寫了《商標申請頻遭“搶注門”?原是代理公司演“雙簧”》一文,在相關媒體刊發。通過曝光,許多申請人了解了商標注冊的法律程序,一些代理機構也開始重視提高服務質量,對不具專業素質和不講職業操守的代理人員進行清退。
當然,媒體曝光并不是權宜之計,應當跟蹤報道商標代理機構違法違規行為,以全程的輿論監督促使代理機構對自身存在的問題進行徹底整改。
□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臨桂區工商局 胡思進
來源:中國工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