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工商局日前部署開展商標代理機構專項整治行動。此次行動將開展三項問卷調查,即主體情況調查、經營情況調查和收費情況調查,對全市商標代理機構進行摸底。
本次專項整治重點查處八類違法行為:無照從事商標代理的行為;在辦理商標代理事宜過程中,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法律文件、印章、簽名的行為;以詆毀其他商標代理機構等手段招徠業務的行為;以虛假宣傳或者商業賄賂等方式招徠業務的行為;隱瞞事實,提供虛假證據,或者威脅、誘導他人隱瞞事實,提供虛假證據的行為;在同一商標案件中接受有利益沖突的雙方當事人委托的行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委托人申請注冊的商標屬于《商標法》第十五條和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情形,仍接受其委托的行為;除對其代理服務申請商標注冊外,申請注冊其他商標的行為。
本次專項整治在查處違法行為的同時,將綜合運用行政提示、行政建議、行政輔導、行政告誡、行政約談等形式,在誠信經營、嚴格履約、規范收費、合法宣傳、公平競爭和優質服務等六方面實施行政指導。
此次專項整治還將按照“企業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政府監管”的理念,建立四項長效監管機制。一是指導商標代理機構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建立服務事項及收費公示制度。二是引導商標協會加強商標代理行業自律,指導其制定行業準則、道德規范等制度。三是建立商標代理機構信用分類監管制度。結合調查摸底情況,建立全市商標代理機構信用檔案,在此基礎上,探索推行商標代理機構信用分類監管,對有違法違規記錄的商標代理機構依法加強監管。四是建立社會監督機制。對依法查處的商標代理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該局將通過新聞媒體或紅盾外網予以公開曝光。專項整治結束后,該局將適時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商標代理機構專項整治情況,進一步強化社會監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