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標法于2014年5月1日正式實施。為解決實施后一標多類商標申請及原版注冊證無防偽和打印顏色商標產生色差等問題,我局啟動了修改商標注冊證樣式工作。現就新版《商標注冊證》樣式公告如下:
一、新版《商標注冊證》修改內容
1.新版《商標注冊證》采用了防偽技術,底色由原版《商標注冊證》淺黃色改為白色,輔以藍色邊框。
2.將原版《商標注冊證》的“核定使用商品(第X類)”項目改為“核定使用商品/服務項目”,下起一行標明“第X類:商品A、商品B…”。一標多類的,再另起一行標明第二個類別及商品/服務項目,以此類推。并統一調整打印在商標注冊證背面。
3.將原版《商標注冊證》中“注冊地址”一項改為“注冊人地址”,與“注冊人”項目相對應。
4.將原版《商標注冊證》中“注冊有效期限”改為并列兩項:“注冊日期 ****年**月**日”,“有效期至 ****年**月**日”。
5.將原版《商標注冊證》條形碼在現有注冊號基礎上增加信息,使條形碼與注冊證唯一對應。
6.將原版《商標注冊證》“局長簽發”項改為“局長”。
二、新版《商標注冊證》樣式
1.新版《商標注冊證》繼續使用A4紙張打印,保留燙金國徽和塑封。正面頂部左側保留注冊證條形碼,右側保留商標注冊號。《商標注冊證》正面底部左側為“局長”及商標局局長簽字,右側為“發證機關”及商標局局章。《商標注冊證》背面及附頁頂部左側設置注冊證條形碼,右側設置商標注冊號,附頁底部標注頁碼“(附頁*)”,附頁正反面打印。
2.新版《商標注冊證》正面打印商標圖樣、“注冊人”、“注冊人地址”、“注冊日期”及“有效期至”。注冊證背面打印“核定使用商品/服務項目”,仍打印不完的,另行設置附頁,注冊證主頁上提示“(見附頁,共*頁)”。如共有商標注冊證,則商標注冊證正面項目調整為“注冊代表人”、“注冊代表人地址”,“共有人”項目及內容打印在注冊證背面“核定使用商品/服務項目”后。
三、新版《商標注冊證》防偽技術特征
1.《商標注冊證》采用無熒光防偽水印紙。水印圖案為工商紅盾徽記圖樣及“商標注冊證”文字組成。工商紅盾徽記圖樣為灰度水印,“商標注冊證”文字為白水印,位于工商徽記圖案下方。水印圖案共三組,呈品字形分布。
2.《商標注冊證》國徽下“商標注冊證”字樣采用防偽配對文字。在自然光下“商標注冊證”顯示為黑色,在紫外光下“商標”顯示為綠色,“注冊證”顯示為紅色,在紅外光下“商標”字樣隱藏。
3.《商標注冊證》“商標注冊證”下方設有全埋安全線。反射光下全埋安全線不可見,透光觀察可見安全線中印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制”字樣,在紫外光下觀察,安全線呈現紅、黃兩種顏色熒光效果。
4.《商標注冊證》底邊左側印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制”無色熒光彩虹圖案。自然光下無色不可見,在紫外光下呈現紅色與黃色相間的彩虹效果。文字分兩行分布,第一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行為“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制”,兩行文字首尾對齊。
5.《商標注冊證》正面與背面的藍色邊框線條內側印有微縮文字,微縮文字內容為“”,“”連續排列。
附頁除不印有國徽與“商標注冊證”外,其他防偽技術特征與《商標注冊證》相同。
特此公告。
附:新版《商標注冊證》樣式(正面、背面)
商 標 局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