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客戶看中商標后,我公司會和您簽定一份《商標委托購買合同》,并支付購買此商標定金,并將受讓人資料(個人受讓需要身份證復印件及個體工商戶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公司受讓需要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用于辦理公證手續(xù)。
第二步、我公司在收到受讓人資料及商標定金后,及時辦理商標公證及簽定轉讓過戶所需的相關文件。公證手續(xù)一般在五個工作日內(nèi)完成(自有商標當日可以完成公證)。
第三步、公證后我公司向購買方掃描該商標的注冊證書及公證書等文件,以備購買方向公證處確認商標公證手續(xù),購買方確認后付清商標余款。
第四步、您確認后付清商標余款,我公司寄出商標注冊證原件、公證書原件及使用授權書等文件至購買方,您收到上述文件后即擁有所購買商標的獨占使用權,我公司在收到您回寄的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的申請書、委托書報送國家商標局。
第五步、國家商標局在一個月左右同時向轉讓、受讓雙方下發(fā)該商標轉讓申請的"受理通知書",6-10個月左右下發(fā)該商標的轉讓證明,我公司會第一時間通知購買方。至此,商標轉讓合同完成,此商標也正式轉讓到購買方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