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第24787039號“Million Care及圖”商標
駁回復審決定書
商評字[2018]第0000201329號
申請人:浙江萬圖進出口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浙江龍樹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申請人因第24787039號“Million Care及圖”商標(以下稱申請商標)不服商標局的駁回決定,向我委申請復審。
申請人復審的主要理由:申請商標由申請人獨創,有獨特性,易識別,與商標局引證的第17046745號圖形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在整體含義、呼叫、外觀等方面具有明顯區別,不會使相關公眾對商品的來源產生混淆、誤認。綜上,申請人請求對申請商標在復審商品上的注冊申請予以初步審定。
我委認為,申請商標“Million Care及圖”為圖文組合商標,引證商標為圖形商標。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在主要識別部分、呼叫等方面具有明顯區別,相關公眾施以一般注意力即可將其區分開來,共存使用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不會使消費者對商品的來源產生混淆、誤認,故兩商標未構成使用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因此,申請商標在復審商品上的注冊申請應予以初步審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我委決定如下:
申請商標在復審商品上的注冊申請予以初步審定,由我委移交商標局辦理相關事宜。
合議組成員:龔麗娟
姚繼蓮
姜洋洋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