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要求,尼斯聯盟各成員國將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尼斯分類第十一版。以此為基礎,我局對《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作了相應調整。現將修改內容予以公布。此修改于2017年1月1日起執行,請各有關部門參照本版本,做好啟用分類表新版文的準備工作。申請日為2017年1月1日及以后的商標注冊申請適用新版本,申請日在此之前的商標注冊申請適用原版本。
11-2017版區分表 修改內容.docx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
2016年12月26日